小心你买的房子不能办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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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4:00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我市整治房屋中介机构违法代理销售行为,欢迎市民举报 本报讯 (记者 谢卫东通讯员王夏儿)明明是不能办理产权证的房子,一些房地产中介机构竟堂而皇之地“挂牌”代售。近日,市国土房产局执法监察处对有类似做法的16家中介机构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也提醒群众不要购买这类房子。 前一段时间房地产市场火爆,一些房地产中介趁机扩大“经营范围”,违法代理销售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商品房。主要表现为: 一是代理销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的商品房。委托销售的所谓“业主”,以转让“认购协议”、“认购金”或“定金”收据的形式赚取差价。而中介公司则按估算的房价收取中介费。消费者不仅多付一笔转让费,还被中介捞了一把。 二是一些中介机构通过多种渠道向开发商取得一定数量的商品房认购手续,然后以“业主”身份赚取差价,同时以中介人的身份赚取中介费,可谓一举两得。 三是中介机构代理销售未取得合法手续、根本无法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即所谓只有“使用权”的房产。这类房子由于产权不明晰,最容易产生纠纷,而且法律也很难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市国土房产局执法监察处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中介公然在媒体上刊登此类代理广告,而且,只要业主一个电话过去,根本不对房屋真实情况进行确认就“挂牌代售”。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受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否则将责令停止销售,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国土房产局表示,接下来将加大市场的检查和监督力度,并欢迎广大群众举报中介机构违法行为。 (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