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推出五措施稳定房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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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4:00 海峡网-厦门晚报 |
今年1—4月全省商品住宅均价2948元,上涨10.8%;未来房价预计稳中有升 本报综合消息今年1—4月,我省商品住宅均价每平方米2948元,比增10.8%。根据个别城市因局部性、结构性原因引起的房价上涨偏快问题,我省出台五条措施引导投资,稳定房价。 充分运用规划管理手段,着力调整供应结构。省建设厅要求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6月底前提出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规模、项目布局以及进度安排。 明确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引导住房建设项目和消费。我省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38倍以下。 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进一步促进廉租住房制度的建立。我省将确保经济适用房供应量占商品住宅供应量的8%—10%左右,以中小套为主,严格控制大户型,严禁超大型或复式型。 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坚决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重点查处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及收取订金或预约金、虚构买卖合同、囤积房源违规销售、恶意哄抬房价等行为。 实行实名制购房和推行网上备案制度,以加强市场监测。福州、厦门、漳州今年6月底前将基本实现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其他设区城市将在9月底前实现合同网上即时备案。 对于下一阶段的房价走势,省建设厅负责人认为,国家稳定房价政策出台后,个别地方价格上升较快的状况将得到抑制,预计房价将呈稳中有升的态势。 (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