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职务犯罪案定下14条新标准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23:38 法制晚报 |
新华社杭州6月3日电 浙江省明确了审计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标准,以便检察机关及时准确地查处贪污受贿、侵权渎职等腐败犯罪。 文件首次规定了14条具体标准,如挪用公款在10000元以上,单位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包括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10万元以上等,审计机关必须移交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作者:傅丕毅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