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横渡”得以强行实施该反思媒体之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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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0:04 红网 |
6月2日,7岁女孩郭思妤和她9岁的小表哥胡淙泰,经过8小时20分左右的艰苦努力,成功游过跨度达21.7公里的琼州海峡。而湛江海事部门的有关领导则称,此次横渡海峡活动并未经当地海事等部门批准,组织者不听劝阻,强行组织横渡。(《广州日报》6月3日) 连日来,媒体和社会舆论对这次横渡海峡行动表示了极大的兴趣,人们打心眼里钦佩这两个小孩子在横渡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勇气和意志力,但很少有人对这次横渡行动的合法性表示关注,更少对组织者违法强行横渡行为表示质疑。在为两个黄口小儿的壮举而振动的同时,笔者更想追问的是,为什么这次横渡行为得以强行实施?当地海事部门的执法行为何以如此软弱无力? 笔者认为,组织者之所以敢于强行组织横渡,最主要的原因是,横渡行动的事前包装炒作十分成功,在社会上造成很大的影响,使得原本应该是个体私人活动演变成群体公共行为。有报道称,为了此次两名深圳儿童的横渡,他们父母的花费估计在20万元左右,邀请了到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几十名媒体记者,从湖南、深圳、北京、香港等地来现场采访横渡。可以说,是组织者和媒体共同制造了横渡行动的轰动效应。在媒体的过度介入和过分渲染下,有关公共权力和力量也介入其中。比如湛江市徐闻县的公证员对此事件作了公证;横渡成功的晚上,组织者大摆庆功宴,海口市副市长竟专程前来祝贺,号召大家学习。这些都在实际上给大众造成政府部门支持的印象。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在媒体诱导下,也迸发出追捧热潮,也使组织者信心膨胀、有恃无恐。 正是上述原因使执法部门感受到了一种无形的压力,导致他们在执法时态度不够坚决,执法力度偏软。虽然也组成联合执法小组赶到横渡行动出发点进行阻止,但仅限于劝阻,而没有采取任何强制手段。 笔者认为,虽然此次横渡行动本身具备一定的新闻价值,但其新闻价值本身并不足以引发如此声势浩大的影响。所以,媒体虽然不是这次次“违法横渡”的组织者,却起到了强力助推的作用。这不能不让人对媒体公器被私用,或者说被民间炒作行为利用感到忧心。(稿源:红网)(作者:蒹葭)(编辑:潇湘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