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来个“认真监考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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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0:04 红网 |
教育部从今年起首次将考试诚信记录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并与高校录取挂钩;凡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都有可能影响录取。对有违规记录的考生,将在考生特征标志信息项中,统一用字母“W”予以标识。教育部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从制度上有效地约束考生行为(6月3日《新京报》)。为此,考生在高考前仍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W”代表着“违”,要顶着“W”走进高校,可能比较困难了。这就意味着,考试违规,考生将要偿付更为沉重的代价。对于杜绝考场舞弊,确保高考的公平、公正,它会有直接作用;对于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它也会有深远的意义。 其实,考场发生的违规行为,除了考生,往往有监考者的责任,以往发生考场舞弊的案例,几乎无一例外地证明了这一点:要么是监考者直接参与集体舞弊,要么是监考者玩忽职守给了作弊考生可剩之机。否则,作弊考生有此心,未必有这胆;有此心、此胆,未必有这机会。因为在考场里,监考者拥有绝对的主动权、权威性与威慑力。进考场时,监考者要能及时提醒考生,什么该带,什么不该带,不该带的东西该放什么地方,许多无心违规的现象就可以避免;开考后,监考者要能认真监视,始终不让蠢蠢欲动者觉得有可剩之机,就能收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一旦发现考生有异常举动,监考者要能及时加以暗示,让考生趁早放弃轻举妄动的念头,作弊事实就有可能中止于既成之前。 对监考者来说,严格执行考场纪律,严肃处理作弊行为,固然是好的;要是能将防线前移,开考伊始,就让考生意识到,在这个考场不会有作弊机会;稍有苗头,及时制止,在萌芽状态着手,不让作弊动机成为作弊事实,既捍卫高考的严肃、公平与公正,也挽救那些有一念之差的考生,则可能是更难能可贵的上上策。 教育部规定,对在高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导致大面积作弊,索取或者收受考生及其家长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行为,纪检监察部门将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一些省份则规定,凡参与作弊的教师一律开除公职。这里自然包含了对监考者的要求。考生要写“诚信考试承诺书”,监考者是否也该写“认真监考承诺书”?不妨一试。(稿源:红网)(作者:慕毅飞)(编辑:潇湘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