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发放一年后才可转按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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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2:00 东南早报 |
厦门市银行推出银行业贷款公约 早报讯(记者吴语)国家七部委房产新政6月1日实施,已经引起了众多市民的高度关注。记者昨日从厦门各商业银行获悉,各商业银行再举利器,推出银行业贷款公约,即要求个人必须在贷款发放一年以上、并取得土地房屋权证后转让房屋,各商业银行才可以提供转按揭服务。 根据该贷款公约,今后市民如果是贷款购买第一套普通商品房,银行提供的个人住房贷款比例最高可以达到七成,并按基准利率的90%执行最低贷款利率;如果同一贷款人申请第二套个人住房,贷款比例最高可以贷七成,但是最低利率为基准利率;同一借款人如果购买第三套以上住房以及购买商业用房,如写字楼、商铺、店面等,贷款比例最高只能是五成,最低利率将在贷款基准利率再上浮10%。另外,今后市民要办理个人住房贷款转按揭也不那么容易了。按照各银行的约定,个人必须在贷款发放一年以上,并取得土地房屋权证后转让房屋,商业银行才可以提供转按揭服务。 据悉,贷款公约制定的主要目的是遏制炒房。厦门市银行协会的有关人士认为,该公约的出台将使炒楼者增加资金成本,使其获利空间降低。当然,对于自住的购房者,银行将实行首付3成,对于一些优质客户仍然可以提供首付2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