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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少女切子宫案”昨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2:54 新闻晨报

  中国残联表示将高度关注发生在南通福利院的事件

  晨报记者杜琛

  今年年初,南通市儿童福利院两名智障少女来了月经,并伴有痛经,护理起来非常麻烦。于是,福利院副院长陈晓燕找到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妇科主治医生苏韵华,让其帮忙给这两名孩子做子宫切除手术。接着,苏韵华找到本科室副主任医师王晨毅,让王联系南通其它小医院。之后,王晨毅联系到了国家一甲医院——南通城东医院。

  4月14日左右,手术在城东医院妇科手术室实施,主刀医生为王晨毅和苏韵华。之后,此事在一知名论坛上曝光。

  4月20日和21日,江苏省卫生局、民政局和公安局的工作人员陆续赶往南通参与调查,整个调查组超过20人。随即,南通儿童福利院院长缪开荣,副院长陈晓燕,主刀医生王晨毅、苏韵华被警方刑拘。

  “南通福利院智障少女被切除子宫案”于昨日在南通市崇川区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南通福利院院长缪开荣,副院长陈晓燕,主刀医生王晨毅、苏韵华因涉嫌参与“协议切除”两名智障少女的子宫,分别被列为一至四号被告。庭审中,关于“对两名智障少女的子宫切除究竟属于一种重伤行为,还是一次普通的手术”,成为最大焦点。

  与此同时,南通福利院新近又曝出收取“收养赞助费”,针对这一问题,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负责人昨天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做法是不合适的也是不人道的,中国残联将对此作进一步的调查。另外,中国残联还表示,他们将高度关注江苏南通市儿童福利院智障女孩被伤害案。

  庭审焦点

  切除智障少女的子宫究竟属于一种重伤行为还是一次普通手术

  昨天的庭审从上午9时30分开始,一直持续到下午5时。整个庭审分两个阶段进行,上午首先对南通福利院院长缪开荣、副院长陈晓燕进行审理,下午对两名主刀医生王晨毅、苏韵华进行法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4名犯罪嫌疑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导致两人重伤,其行为均已触发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且系共同犯罪,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4名被告人承认检察机关所述过程,但以事发后立即向分属主管部门汇报为由,认为自己有自首情节,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律师辩护

  对智障人实施类似手术有先例,如果判故意伤害罪,将开危险的先例

  庭审结束后,主刀医生王晨毅的辩护律师,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谈臻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该案中手术的两名对象在行为上不能自理,同时也不具有结婚条件和生育的条件,在月经来时有痛经等痛苦的感觉。从监护人及实施手术的医生来说,实施手术对于两名少女是有益的,是在维护两名残疾少女的权利。

  “故意伤害主要是看动机及后果,这里无论是动机还是后果,医生都没有主观故意,也构不成故意伤害。”谈臻说,对于智障人实施类似的手术在国外国内都有过类似的先例。如果以故意伤害来判罪的话,将开一个危险的先例。

  谈臻还向记者说,在国外对类似的群体实施手术的话,要先向法院申请。但是由于在中国还缺少类似的法律制度,没有法律规定哪个机构能承担这样的责任。“这在法律上还是个空白,不能因为法律的漏洞而追究手术实施人的责任。”

  法庭上,检察机关与被告辩护律师主要就子宫切除究竟属于一种重伤行为还是一次普通手术,展开了激烈的争辩。检察机关依据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医学专家的鉴定结论,认为福利院及其主刀医生对两名智障少女实施的子宫切除手术不具有“手术指征”,从而认定这种做法是一种重伤行为。

  但辩护律师认为,这种鉴定不科学,这是按照正常人情况所做的鉴定,忽视了它本身是一个医疗手术,而不是一种对器官损坏的方式,更没有充分考虑本案涉及到的是两个重度智障且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手术是积极的,是为了孩子的利益,完全具有“手术指征”。至于手术实施过程中,应当走什么程序、该经哪些部门批准则是另外一回事。

  据悉,法院还将择日对此案进行第二次庭审。

  残联关注

  这是一起严重伤害残疾人的恶性事件,将介入调查

  昨天晚上,中国残联理事、研究室主任张宝林就此事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说,中国残联高度关注南通福利院切除少女子宫事件,而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已经向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发出《关于请高度关注南通市福利院弱智女童被伤害案的函》。

  中国残联在函中称:“中国残联党组、理事会高度关注此事,认为这是一起严重伤害残疾人的恶性事件。请江苏省残联并协调南通市残联予以高度重视,从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出发,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事件善后处理,依法追究、惩处事件相关责任人,维护受害女童合法权益。”

  张宝林还向记者透露,南通市儿童福利院智障女孩被伤害案发生以后,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王新宪、中国残联理事长汤小泉对这一事件态度明确:第一,这件事要了解清楚;第二,作为残联对这件事要介入调查。

  张宝林告诉记者,智障残疾人的智力障碍分为轻度、中度、重度3种。轻度和中度智障残疾人解决每个月一次的生理周期问题并不难。重度智障的残疾人则需要护理人员提供帮助。对于智障女孩,福利院的护理人员应该帮助她们,一般的智障孩子是可以学会的。

  张宝林说,在国外的福利院、敬老院,采取的是增加护理人员的办法来加强对智障残障残疾人的服务。“尽管我们不能完全和发达国家比,但总不能用损害她们的身体,以手术切除的办法来达到目的。不管福利院当初的出发点是怎样的,也许是出于一种善良的愿望,如减少麻烦,为孩子本人减少痛苦等,但现在福利院是在用一种违法的手段达到目的,这是一种非常可悲的现实。今后还需要加强法制教育,加强基础的人道主义教育。”

  南通福利院被曝更多黑幕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有关部门对两名智障少女子宫切除一事进行积极调查之时,有关南通福利院新的黑幕又接二连三地被抖出。

  之前至少还有7名智障少女被切除子宫

  之前,代理南通福利院日常工作的老院长贾桂林曾向记者坦陈,在福利院对智障少女进行这样的手术早有一个先例。但据悉,福利院曾多次发生“类似事件”,至少有7名智障少女遭遇这种不幸。而且,这种做法早在贾桂林担任院长期间就已经开始,并成为福利院内部不成文的合法规矩。

  据相关媒体报道,7名当年被切除子宫的少女中,4名仍然健在,其余3名已经不在人世。

  领养孩子前,先交一笔收养“赞助费”

  与此同时,发生在南通福利院的收养黑幕也露出冰山一角。昔日曾在南通福利院收养孩子的家长纷纷向媒体报料:“南通福利院违规向收养者索要高额收养‘赞助费用’。”

  据媒体报道,一个叫李冰的收养者向媒体透露,2001年7月,他和太太曾在南通福利院收养了一个16个月大的女婴,不过,他们迫不得已向儿童福利院交纳了1.8万元。当时,时任南通市儿童福利院院长的贾桂林以“赞助费”名义让他们付两万元钱,否则孩子不能领走。最终,李冰夫妇通过关系和院领导通融,将“赞助费”压到1.8万元。

  张成夫妇也曾在南通儿童福利院领养了一个孩子,当时孩子已经4岁。签订领养协议时,福利院明确提出,需要收点“赞助费”。经办人副院长陈晓燕暗示说,收养一个孩子的“赞助费”惯例是2万元,并说这是内部规定。张成不服,事情闹到南通市民政局,至今,双方因为“赞助费”问题没有办理收养手续。

  王雷夫妇也有相同的遭遇。在福利院一女孩被他们收养两周后,副院长陈晓燕打电话给他们,让他们去福利院办手续。而所谓的办手续其实是一场对“赞助费”的讨价还价。福利院要王雷夫妇出两万元的“赞助费”,但王雷觉得这个钱有些莫名其妙,不肯掏。最终,王雷以孩子有病,将“赞助费”降到1.5万元。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负责人昨天就此问题对晨报记者表示,这种做法是不合适的也是不人道的,中国残联将对此作进一步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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