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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校园内毒贩受审判 省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的大学生表示喜欢这种形式的普法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4:5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这是我第一次观看现场的法庭审判,觉得很新鲜,也很有震撼力和警示意义!”河南省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的学生王丹兴奋地告诉记者。昨天上午,为配合“6·26”国际禁毒日普法活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法庭“搬”进了省纺专,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上午10时许,省纺专的千人大礼堂座无虚席,舞台上搭建的临时法庭显得庄严肃穆。随着法锤的一声重响,法庭审判正式开始,台下立刻肃静下来。开庭审判的是一起走私、运输毒品案,被告人谌建伟以每粒300元的价格帮人运输毒品,为了逃避海关监管,他吞下了70粒毒品,非法携带这些毒品入境并进行运输。法庭上,公诉人认为,被告为收取高额酬金,走私并运输海洛因448.5克,是单独的积极的犯罪行为,已构成走私、运输毒品罪。而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谌建伟是受他人指使才进行犯罪的,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应对其进行从轻处罚。一场激烈的辩论之后,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谌建伟系主犯,其非法携带毒品入境,数量大,社会危害大,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以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

  同学们对这堂生动的“法律课”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和欢迎。企业管理专业的黄松疆同学说:“这种形式的普法活动我非常喜欢,它让我们了解了法庭审判过程,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同时也让我们知道毒品对个人、家庭及社会的危害,警示我们要远离毒品,拒绝毒品,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记者赵珊实习生张俊鹏 线索提供常青朝阳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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