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立法农妇”的公民觉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5:08 中国青年报

  据报道:近日,河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正案》,原法规中的第25条因与国家法律不一致而被删除。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此次被修正,是由于一位普通农妇———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五百户镇香城屯村村委会主任王淑荣的上书。

  其实,从理论上讲,这件事算不上什么传奇,因为根据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5条的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可见,人民享有的立法参与权是国家基本法律载明的。但是,此事之所以被称为“传奇”,恰好说明了一点,公民的立法参与权虽然已经写入法律,但是,并没有真正落实,更没有深入人心。

  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我们的社会习惯是,以无所不在的国家权力来解决社会生活中的所有问题。政府对社会、公民也采用了统包统管的方式,并伴以相关的政策或法律规定。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种错觉:法是由政府制定并用来管理公民的,依法治国就是依法管理人民,普通公民只有遵纪守法的义务,而没有参与立法的权利。

  其中,尤其是在统包统管方式下出台的许多政府规章,起草者大多是政府的某个部门,所以,这些规章在体现部门利益、政府利益方面,往往十分充分、具体,而体现公民利益的部分,往往模糊、含混,有时法律法规之间还相互撞车。

  王淑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了一句话:“我60多岁了,但对我来说,属于我个人的人生才刚刚开始。”这个中国普通农妇,从上书促成地方法规修正开始,她意识到了自己作为公民的价值,她的觉醒意味深长。

  作者:康劲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口蹄疫疫情进展
高考最后冲刺
日本甲级战犯罪行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诺贝尔奖得主来京
汽车笑话集锦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中国艾滋病调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