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索贿 公安局长10亿送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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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5:3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武汉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杨世洪一审被判死缓 [核心提示] 媒体关注的武汉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杨世洪等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3日在湖北黄石市一审宣判,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杨世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承办该案的黄石一名干警介绍,这是建国以来武汉地区最大的官员腐败案。 武汉政界一人士说:“杨世洪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大白于天下后,在武汉政界宛如一颗定时炸弹,影响力不小……” 事发女商人牵出公安局长 2003年4月,因为违规买卖地皮,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乡石桥村村支书谭国和突然被湖北省纪委带走,实施“双规”。一个村支书被省纪委直接双规,这在湖北历史上堪称少有。 同年四五月份,一个女地产商人、湖锦酒楼女老板毛丽娟被该案顺带牵出,因为她在石桥村拿过地皮。两天后,毛被放出来。她以为没事了,悄悄给杨世洪打了个手机。使得工作人员的目光瞄准了这位武汉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 2003年7月14日下午5时多,武汉市委大院正在召开市委常委会。忽然,中纪委和湖北省纪委的几位官员出现在门口,把杨世洪带出会议室。几分钟后,随同出去的一位领导返回宣布:这是杨世洪同志最后一次参加市委常委会议。 办案人员在杨世洪的家中,搜出200多万元的存折和200多万元现金。 调查 3000亩土地被圈占 1996年年底,武汉市土地规划局完成了后湖居住新区的用地规划和投资分析工作,开发武汉市城区最近的居民新区摆上议事日程。 由于毛丽娟与当时的江岸区政府领导杨世洪、袁明藻之间存在特殊关系,1999年前后,毛丽娟以武汉天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江岸区后湖乡签订协议大批量圈地,圈地规模3000亩左右,协议在江岸区政府备案。 据介绍,当时毛丽娟所圈土地的价格大致在每亩10-25万之间,但毛实际付款为每亩土地价格不到10万元。现在后湖地块的每亩价格已上涨到每亩60-80万元,按照这样的差价计算,如果毛丽娟将早先圈下的3000亩地全部倒手卖出,获得的收益相当于10个亿左右。 审理两贪官索取巨额贿赂 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4月至1999年11月间,杨世洪伙同袁明藻共同贪污公款368.96万元,杨世洪分得184.38万元,袁明藻分得184.58万元。1994年至2003年间,杨世洪收受他人贿赂212.5万元、美元10.1万元、港币1万元、价值51.18万元的住房两套,袁明藻收受贿赂77万元、美元6000元。1996年,杨世洪、袁明藻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0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世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但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同时能够提供线索协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主动退还全部赃款、赃物,有悔罪表现,可依法从轻处罚。 据新华社、东楚晚报刘真詹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