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驾驶员培训收费10日起上调学小汽车从2600元涨到29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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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7:32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6月2日讯(记者王海燕)记者今天获悉,省内驾校老嚷着驾驶员培训收费要涨价的消息,现在终于“如愿以偿”了。从本月10日起,我省驾驶员培训收费将全面上涨。 根据省发改厅下发的通知,10日起,我省初学驾驶员的培训收费调整为:城市公交车(A3)3900元,大型货车(B2)3800元,小型汽车(C1)2900元,带空调小型汽车(C1)3000元,小型自动档汽车(C2)3100元,低速载货汽车(C3)1500元,三轮汽车(C4)780元,三轮摩托车(D)500元。 增驾的收费标准为: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牵引车(A2)增驾大型客车(A1)1500元,城市公交车(A3)、大型货车(B2)、小型汽车(C1)、小型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增驾中型客车(B1)1400元,大型客车(A1)、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增驾牵引车(A2)1700元,三轮汽车(C4)增驾中型卡车(B1)2100元。 通知规定,培训费的开支范围为:教练员、理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劳保福利补贴;教学场地、课室及生活保障设施的折旧、保养和维修;车辆的折旧、保养、修理及教练车消耗的油料、材料;教学用的挂图、仪器、模具和教学设施的维修和改善等开支等。 通知强调,学员在培训期满后,第一次考试不合格的由培训单位继续培训,但不得再收取培训费。对补考仍不合格者,需要继续培训的应按规定缴纳培训费。 作者:王海燕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