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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实施南京楼市趋于正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8:1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侯锦阳)昨天是我市房产新政实施后,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停业”两天后的第一天开门。记者在华侨路分中心看到,当天的房产交易已经基本恢复正常。

  交易量恢复到正常水平昨天上午9点,记者赶到华侨路分中心看到,二楼的登记受理窗口、三楼的发证窗口,依然有不少市民办事。登记受理窗口甚至时不时排起了长队。

  据登记中心统计,昨天全市3个登记接待大厅共受理474件。其中,商品房登记92件、鉴证125件;二手房过户登记99件。另外共发放产权证758件。南京网上房地产显示的数据表明,截至昨晚7点,全市商品住宅最近两天的认购量为144套,成交量为165套。登记中心人士认为,这些数据表明,房产新政出台前那种排队登记、鉴证、交费、纳税的热闹场景已不复存在,昨天的接待量同5月12日前不相上下。不同的是,发证量是以前的近3倍。而发证部门一位负责人说,今后十多天里,还会出现一个领证小高潮。昨天500多人缴契税昨天的契税窗口也比平常热闹些。市契税所工作人员介绍,当天总共有500多人缴契税,与6月1日以前的两天相比,人少了许多,但比平常稍微多些。而昨天前去缴契税的,主要是6月1日以前办理了商品房契约鉴证或二手房产权过户的购房人,缴契税的税率也都是2%。因新政实施以后需按4%税率缴契税的房屋,昨天并没有出现。地税窗口咨询繁忙在华侨路分中心,昨天最忙的,当数地税窗口的咨询台。记者发现,前去咨询的,都是关心自己要缴多少营业税的卖房人。

  据悉,今后我市涉及到个人销售房屋的税收,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7个税种。其中,个人销售房屋的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计税营业额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普通住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非普通住房不享受优惠。而个人今后卖房,将会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听了这样的解答,一位卖房人当场就大呼:“以后再炒房子就不赚钱了!”

  (编辑 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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