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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切少女子宫案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8:55 南方都市报

  福利院切少女子宫案开审

  南通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记者调查还发现市民领养儿童时该院涉嫌强收收养费

  本报讯为解决两名弱智少女经期“麻烦”,南通市儿童福利院经与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两名医生协商,最终由两名医生于4月14日实施手术,切除了少女尚处于健康状况的子宫(本报4月21日曾有报道)。

  昨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坐上被告席的依次是福利院正副两名院长及参与手术的两名医生。

  检方指控4被告涉共同犯罪

  从昨日9时开始,该案在崇川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不公开”审理,被公诉的4名被告人先后是:南通市儿童福利院院长缪开荣,副院长陈晓燕,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王晨毅及主治医师苏韵华。

  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指出,2005年4月10日,陈晓燕向缪开荣汇报了两名少女来月经的情况,并建议手术切除其子宫,获缪同意后,陈即给苏韵华打电话请求手术帮助,“2005年4月14日上午,南通市社会福利院护理人员将两名少女送至医院……术前检查两少女子宫均属正常。中午,陈晓燕代表福利院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下午,王晨毅主刀,苏韵华为助手,对少女实施了子宫次全切除手术。”

  据此情节,公诉机关认为4被告系共同犯罪,故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刑事责任。

  据被告代理律师透露,昨日审理基本处于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预计将在下次开庭时进行,届时控辩双方将就关键问题进行正式交锋,“今天主要是4名被告各自陈述事情经过,从陈述结果来看,与检方陈述的事实基本上是一致的。”

  前任院长称交收养费是自愿的

  南通儿童福利院此前至少将7名智障少女子宫切除的事件被披露后,另一个有关儿童收养的内幕也浮出水面:想收养小孩就要给赞助费。

  一名曾替人疏通关系的人介绍,这些收费一般从1万多到3万不等,“要看你和院领导关系,关系好可以少些,一般关系不管用”。

  记者前日联系到了该院前院长贾桂林,他说目前福利院由他主持工作,未来的工作等待新的人选。他承认福利院收取收养费,“但都是自愿的”。对于福利院切除子宫的责任等问题,贾的回答显得简洁干脆——“无可奉告”、“不知道”。

  《华商报》、《东方早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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