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事业单位收入不能分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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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09:35 南京报业网 |
【金陵晚报报道】 昨天,南京市民政局召开会议,给全市1000多家民办事业单位上规矩。 目前,全市已有1250个民办事业单位,从业人员上万人。 据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处薛章顺副处长介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也就是说,收入不能用来分红,而应当用来扩大事业规模,并有义务广泛开展公益活动。但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够完善,目前民办事业单位存在法制观念淡薄,营利化倾向严重等问题,这一现象突出地体现在民办教育、民办医院等行业。 我市将对民办事业单位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恶意欺诈、造成不良影响的恶劣行为坚决予以曝光,对违法或非法单位予以查处。(金海亮 周波) (编辑 晨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