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武汉公安局长 杨世洪因贪污被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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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10:26 解放日报 |
据新华社武汉6月3日电(记者张先国)武汉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杨世洪等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3日在湖北黄石市一审宣判,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杨世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30万元;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袁明藻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70万元;对两被告人全部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世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但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同时能够提供线索协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主动退还全部赃款、赃物,有悔罪表现,可依法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