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海印桥男子被劳动教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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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10:34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陈翔、李钢 通讯员李璟龙、彭庆凯)因索要欠薪而爬上海印大桥塔顶,以跳桥自杀相威胁,造成交通严重堵塞,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男子李承政,于昨天被广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批准送劳动教养。据悉,在广州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以跳桥、跳楼自杀相威胁,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事件中,李承政成为首例被送劳动教养的人。 此前曾因爬解放桥被治安拘留 5月31日清早6时许,有群众发现海印大桥北塔拉索顶部赫然站着一名年约30岁左右的男子,手中提着一个黑色袋子。接群众报警后,广州市公安局东山区分局的民警马上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对该名男子进行劝解,消防车也随后赶到现场。该男子见有民警到场,即抛下一纸团,里面写有自己对社会的一些看法及对人生的悲观态度。由于当时恰逢上班高峰期,一度造成海印大桥交通严重堵塞。民警在现场一直对该男子进行耐心劝解,但该男子始终拒绝从塔顶下来,并要以跳桥自杀相威胁。后民警查访到其家属,至当日下午3时许,在其家属劝导下,该名男子才爬了下来。 据了解,该男子李承政,是广东省连州市人,曾在广州市海珠区某皮具厂打工。今年5月16日其因向该厂追讨工资不成,爬上解放大桥龙门架上,并因此被海珠区警方治安拘留。此后,李欲回皮具厂上班,被该厂以其无故旷工为由开除,并扣除600元工资。李于是再次以追讨工资不成的理由而爬上海印大桥北塔。由于李承政在公众场所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于昨天被广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批准送劳动教养。 警方表示惩处此类行为决不手软 警方表示,追讨欠薪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来反映,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不能因此而采取过激行为而导致扰乱社会管理秩序,损害公众利益。警方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任何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都将坚决依法惩处,决不手软。 “我现在很内疚很后悔” 前天,本报记者在看守所里与李承政面对面交谈。 记:当时警察拿着扩音机和你说话,你听见了吗? 李:我都听见了,他们在劝我赶紧下去,有什么问题都要慢慢说。但是我不想下去。 记:你为什么不下来呢? 李:我害怕被拘留。拘留时人很无聊,很闷。 记:我们当时看到你在上面犯困了。 李:前一晚没睡觉嘛,在宿舍看了3张碟,接着就上桥了。后来有一点累,所以我就半躺在上面,不过不是很舒服。 记:最后为什么决定下来了? 李:因为我的妹妹来了。她一直叫我下去,很担心我。我和家人的关系很好。 记:你下来之后,有没有听到一些人对你的议论? 李:有啊,听到一些群众在骂我。说我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害他们的车走不动……我现在很内疚,很后悔!我保证以后再也不干这种事了。 记:能下决心吗? 李:再也不干了!给这么多人带来了这么大的麻烦。 记:你读了几年书?结婚了吗? 李:我读到高中毕业。今年30岁了,还没有结婚。女朋友也没有。 记:你有没有知心的朋友? 李:有是有,但是没有见过面,只是通过手机短信聊天认识的,都是一些女孩子。 记:这次爬上桥,你告诉她们吗?李:不会。 心理剖析 极端行为是为 引起大众注意 北京大学临床心理学武志红硕士指出,从心理学的角度看,李承政选择这种过激行为,目的在于希望引起大众的注意,通过极端的方式来施加压力、构成威胁,表现自己孤注一掷的心态,进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李承政也向记者承认,第一次在爬上解放大桥龙门架上前,“本来就没有轻生的念头”;第二次爬上海印桥,“一上去就后悔了。”(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