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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出新规:旅游景点门票不准乱涨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10:47 人民网

  人民网太原6月3日电记者鲍丹报道:今天,山西省物价局出新规,要求各地均不得互相攀比,竞相涨价,并扩大门票价格减免政策覆盖范围。8月30日之前,山西省物价部门还将对旅游景点是否存在乱涨价、乱收费的情况进行检查。

  针对各地竞相调高景点门票价格的现象,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山西省物价局已于5月26日将不许涨价的要求下发到全省11个地市。要求各地扩大门票价格减免政策覆盖面: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残疾人、学生、60岁以上老年人等实行半价优惠,对儿童、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70岁含70岁以上老人实行免票。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对与宗教活动场所有关的游览参观点,宗教信徒凭有效身份证明(戒牒证或皈依证)实行免票。有条件的市县对公益性城市休闲公园,可逐步实行免票开放。对旅行社组团游客给予优惠,优惠幅度由景区自定。各游览参观点需在售票处显著位置用中英文进行明码标价,公布有关减免政策,同时不允许在票价外加收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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