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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备案36城普房标准 单套不超144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10:53 燕赵晚报

  本报北京讯2日,记者从建设部了解到,目前,全国36个主要城市报批备案的普通住房具体标准已经送达建设部。在上述各地具体标准中,各地标准单套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房价不超过144倍。有个别城市超过了标准,已经被打回重新修订、重新公布。

  据了解,建设部等七部委的新政策中,对全国城镇“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做出了3项大致规定,并要求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并在5月31日前公布。

  据介绍,在36个城市制定的普通住房标准中,在单套住宅建筑面积指标上,绝大多数城市制定的标准都高于七部委120平方米以下的标准,但基本控制在规定上调幅度20以下范围内,其中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成都等房地产热点地区单套住宅建筑面积标准都在140平方米———144平方米。容积率指标方面绝大多数城市的标准与七部委政策规定的基本吻合,也就是容积率在10以上,只有武汉、西安、银川3个城市标准略高。

  在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标准方面,七部委的规定是普通住宅实际成交价格要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36个城市中,北京、天津等14个城市的标准与此基本持平,上海、重庆等22个城市则基本定在上浮标准内,也就是144倍以下。(范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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