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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同方流通股股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11:3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杨欣)在昨日清华同方的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投资者沟通会上,清华同方保荐人李阳在回答投资者有关提问时表示,公司经营业绩的回暖带来股价上升预期,可以为投资者创造“超额利润”。

  李阳表示,清华同方改革方案实施后,每位流通股股东手里的股票增加了一倍,只要股价不跌至原来的一半,流通股股东就可以受益。以4月29日的收盘价格8.70元计算,方案实施后流通股成本摊薄至4.35元。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证券交易所不作除权处理,由市场进行自然除权。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总额增长了47.5%,每股净资产将有所减少。可以计算出相对于8.70元的理论除权价格为5.90元。若方案实施后股价为5.90元,流通股股东将由于实施方案获得35.62%的收益。若方案实施后股价高于5.90元,流通股股东获得的收益将大于35.62%。只有当股价跌至4.35元以下,流通股股东才可能由于实施方案遭受损失,而这意味着公司股价下跌26.27%。(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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