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类车型车辆通行费下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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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11:42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林馥盛)记者近日从市物价部门获悉,我市于6月1日起实行新的普通公路收费站第五类车型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通过我市年票制次票站的外地第五类车辆(15吨以上货车和各种集装箱车)次票通行费,将由原来的40元调整为35元,降幅约12.5%;同时我市海湾大桥的第五类车辆的收费标准也从原来的110元调整为100元。 减少通行费的汕头市年票制次票站包括莲阳站、大学路站、潮阳站和尚未开征收费的金鸿站。据业内人士介绍,此次调整车辆通行费仅对15吨以上货车和各种集装箱车等大型车辆收费进行调整,实际上是鼓励发展高效运力,这将直接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减轻车主的负担,对发展运输业、带动沿路产业、增强经济的竞争力都极具意义。(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