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土地闲置将被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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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13:02 东南快报 |
本报讯 近日,厦门市规划局对高校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提出意见,其中重要的一条是推行高校区土地闲置收费制度。 据分析,此举为实现高校区的集约用地,避免“圈地”现象。 意见称,高校的办学规模应当经过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高校建设项目办理选址手续前,也应当通过市计委立项批准。 在高校的后勤建设用地方面,除了列入211工程的国家重点大学或经市政府特别批准的高等院校,包括学生宿舍、教工临时公寓和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在内的后勤建设用地应交由所在区区政府按城市规划统筹安排,实行市场运作,推行社会化管理。 此外,意见还要求各高校集中区应编制(或修订)文教区总体规划,将教学区与生活区统筹安排,使之管理方便又可独立。教工住宅应完全实现市场化。 与此同时,市规划局还要求各学校教学区部分的建设容积率至少应达到0.7,按照学校建设计划实行分期建设、分期供地制度,并推行土地闲置收费制度。 观察人士分析,近年来,以教育用地的名义跑马圈地,导致高校建设用地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现象屡见不鲜。更有甚者,有人将这些从政府手中低价得来的土地用作其他用途,成为“教育地产”以地生财的捷径。该人士认为,市规划局此举有助于促进高校区的集约用地,规避“圈地”行为。 据悉,在市政府有关高校用地规定出台之后,高校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将按照市政府规定执行,厦门市规划局的这些意见将自动中止。(来源:张前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