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新乡违法占地四年之久的五“钉子户”被强执(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15:09 新华网
  作者:韩振江
新乡违法占地四年之久的五“钉子户”被强执(组图)
房顶被执行人家属与法警对峙

新乡违法占地四年之久的五“钉子户”被强执(组图)
法警劝说被执行人

新乡违法占地四年之久的五“钉子户”被强执(组图)
魏敏院长(右)现场指挥

新乡违法占地四年之久的五“钉子户”被强执(组图)
将阻碍执行人员带离现场

新乡违法占地四年之久的五“钉子户”被强执(组图)
魏敏院长接受记者采访

新乡违法占地四年之久的五“钉子户”被强执(组图)
清点物品

  中国法院网讯近日,河南省长垣县人民法院75名执行人员,在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40名法警的协助下,历时近4个多小时,成功执结了县土地局申请执行佘家乡老岸村段红斋等五户违法占地一案,将执结年活动推向了高潮。

  佘家乡老岸村位于长垣县城北30公里处,308国道贯穿其中,与滑县、濮阳交界。被申请人段洪斋、段进斋、段顺斋、段聚斋、段民强五人系兄弟、叔侄关系。佘家老岸供销社与老岸南关段家五人因土地使用权纠纷在县土地局处理。2001年11月12日,县土地局作出的长土罚字(2001)21号文认定段家五户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于2000年9月强行占用土地121.95平方米建房,违反了有关规定,已构成了违法占地的事实。限当事人在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21.95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此处罚决定段洪斋等五户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长垣县人民法院于2002年2月21日做出(2001)长行初字第47号行政判决书,维持了长垣县土地局的处罚决定,段洪斋等五户仍不服,又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院于2002年8月20日做出(2002)新行终字第102号行政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诉讼程序终结,县土地局的处罚决定生效。

  土地局于2002年12月2日向长垣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长垣县人民法院于2002年12月6日决定立案执行,并于2003年1月21日向段洪斋等五户发出执行通知,限其在2003年1月24日履行完处罚决定所确定的义务,段洪斋等五户,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长垣县法院于2003年3月27日发出公告,限被执行人段洪斋等五户在2003年4月6日前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的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被申请执行人段洪斋等五户到期仍不履行。

  鉴于被申请执行人抵触情绪较大,为了尽量减少被申请人的损失,争取案件得到最妥善的处理。长垣县法院的执行法官多次对段洪斋等五户做思想工作,辨法析理,进行说服教育,尽量把损失减到最低限度,但终未见效果,为维护法律的尊严,长垣县人民法院又于2005年5月20日发出公告,限期自行拆除该违章建筑,但段洪斋等五户仍置若罔闻,视法律为儿戏,公然对抗,拒不自觉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

  长垣县法院党组对此案高度重视,十分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在专门听取案件进展情况汇报后,及时向市中院及县委、县人大汇报,取得市中院、县委、县人大的理解和支持,并决定于2005年6月2日对此案强制执行。市中院在得知长垣县法院警力不足时,院长王伯勋及法警支队长翟建设决定抽调40名法警予以协助,县委及县人大则派有关领导到执行现场进行监督指导。为确保执行工作顺利开展,长垣县法院召开了执行动员会,成立了以魏敏院长为总指挥的执行领导小组,由副院长王志杰为现场指挥,下设警戒组、执行组、强制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对执行活动进行了周密的部署。此外还取得了公安交警的大力支持,到现场维持交通秩序。邀请了市、县电视台记者现场采访,以扩大社会影响,配备120救护车,体现人性化执法理念。并通知了县电业局、电信局、县供销社、县国土资源局到现场配合任务的执行。

  8点10分,执行人员赶赴执行现场后,立即按预定方案,到达指定方位,一切紧张有序、有条不紊。但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置法院多次要求将拆除房屋内的物品搬出的通知而不顾,拒不搬出,并将要被拆除的房屋上锁,被执行人还煽动其家属登上房顶,更为严重的是,被执行人准备了铁锹、铁叉、镰刀等工具,妄图强行阻止拆除,部分家属扬言“今天肯定要流血”,言外之意一定要对抗到底。

  面对这严重的对峙局面,执行人员并没有被眼前的困难和危险所吓倒,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中院抽调的担负强制执行任务的40名法警,在支队长翟建设同志的指挥下,立即奔赴各自的战位,迅速排除了妨碍执行工作进行的一切障碍,并将被执行人带到现场的铁锹、铁叉、镰刀等工具迅速收缴,在第一时间内控制了被拆除房屋内的火源、天然气瓶等危险物品,确保了执行现场的安全。面对如此强大的攻势,被执行人家属杨素娟、高富香仍心存侥幸,冲击现场妄图阻止执行,并对劝阻干警出言不逊,还用矿泉水瓶将劝说干警砸伤,面对此种状况,担负强制执行任务的法警立即将其二人带离现场,并予以司法拘留。迫于现场的强大压力,在房顶上与干警对峙的人员也陆续从房顶上撤了下来,并离开现场。执行小组对被执行人家的东西予以认真清点、登记、备案。

  由于所需拆除房屋多达12间,且存放杂物较多,清点人员人手不足,中院法警支队支队长翟建设同志立即带领支队法警,在维持好现场秩序的同时,不顾天气炎热,加入到搬迁物品的行列,为顺利拆除房屋赢得了时间,经过3个多小时的工作将被执行人的东西清点完毕之后。在驾驶员的操作下,铲车发出了巨大的轰鸣声,进入执行现场,实施现场拆除任务。但由于铲车司机平时并未执行过这样的任务,如何拆除并不熟练,同时还要保护好距现场仅两米远的通讯光缆不受损失。面对此种情况,市中院法警支队警务科科长李同利同志不顾铲车司机楼内的高温及扑面而来的滚滚烟尘,登上铲车指挥铲车司机施工。在李科长的指挥下,整个拆除工作历时不到60分钟,即将多达12间的违法建筑两层楼屋顺利拆除,执行工作历时4个多小时,得以顺利结束。

  在高达36度的高温天气下,干警们始终坚守岗位,听从指挥,做到严肃执法、文明执法,经过4个多小时的工作,将所申请执行的房屋全部拆除。在执行过程中,干警们充分发扬了政法干警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传统,展示了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来源:中国法院网)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口蹄疫疫情进展
高考最后冲刺
日本甲级战犯罪行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诺贝尔奖得主来京
汽车笑话集锦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中国艾滋病调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