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被强制执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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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15:21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幸琦昕 通讯员林驰)日前,白云区法院已完成了对中大康运公司非法营运案的强制执行,并于5月27日将执行款项移交市运管局划入财局罚没账户,这是去年7月1日《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广州市运政执法第一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取得了成功。 去年8月8日,市运管局稽查大队在广州大道北发现中大康运公司粤A50854车辆满载乘客,也没有营运标志牌,有违章嫌疑。在检查过程中,该车司机态度恶劣,拒不接受检查,并一口咬定车上乘客是中大职工,并未收取任何费用。经向车上的一名导游取证,得知该车为某旅游公司去清远的包车,运费为700元。鉴于该车不能提供任何有效营运证件,广州运政部门依法决定对该车进行暂扣处理。 9月13日,违章当事人在市运管局签收《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一直未接受下一步处理。市运管局于10月27日邮寄送达了《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违章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时限仍未缴纳罚款。为此,市运管局于今年3月29日依法向白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白云区法院经审查后,确定市运管局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并由白云区法院行政庭于今年5月19日前往位于海珠区康乐路的中大康运公司进行强制执行。中大康运公司负责人李某面对强制执行裁定书,表示以后要遵章守法,规范经营。 这次强制执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广州市道路运政执法方面首次采取强制措施,对道路运输违章行为进行处理。(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