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出资143.7万 黄平第二建筑公司被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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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15:26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6月3日,黔东南州工商局向媒体通报,黄平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为了扩大资产达到资质验评条件,借他人资产作为公司资产参与评估,被工商部门处以5000元罚款。 经查,黄平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原注册资金398万元,2002年5月9日申请变更为613万元。在申请变更时该公司提供的验资报告中,有一笔资金是砖瓦厂固定资本1437530元,黄平县工商局在调查中发现,这笔资产是黄平县旧州鸿达砖厂某私人财产,因当时砖厂负责人唐某是黄平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的职工,黄平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为了扩大资产达到资质验评条件,将这笔资产借作为公司资产参与评估,并于2002年8月向黄平县工商局申请办理了“黄平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鸿达砖厂”营业执照。但2004年1月4日,鸿达砖厂股东以该砖厂固定资产向黄平县工商局申请注册了“黄平县鸿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黄平县工商局调查核实后认为,黄平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行为。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提供真实的资产证明文件,并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作者:李清 罗茜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