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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列入社会公益性岗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4日15:28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朱小勇 通讯员文燕媚)昨日,记者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为了保证居家养老工作的长期顺利进行,市政府力争将居家养老服务经费在各级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并行成逐年增长机制。而居家养老服务也被确定列入社会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可享受到至少50元的岗位补贴。

  据广州市副市长苏泽群介绍,广州在开展居家养老试点工作期间,经费由市、区(县级市)两级1∶1分担。同时市财政局、民政局要继续调研、测算,力争将居家养老服务经费在各级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并形成逐年增长的机制。

  苏泽群说,要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列入社会公益性岗位,出台优惠政策,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再就业工程相结合。据了解,这意味着每位“4050”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至少可以享受到市财政拨付的每月50元的岗位补贴。

  目前东山区培训上岗的27名服务人员,都享有社会公益性岗位补贴,每人每月享有100元的岗位补贴(市50元,东山区自行配套50元)。(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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