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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住宅区须建中水回用系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00:02 时代商报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关艳玲)昨日,记者从沈阳市节水办获悉,今后,在沈阳建设超过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必须建立中水回用系统。

  所谓中水,就是指城市污水或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使用的非饮用水,主要用于冲厕和车辆冲洗、绿地和树木浇灌、景观用水、基建施工、喷水池等。由于它有别于自来水(上水)和污水(下水),故称中水。

  据介绍,沈阳市规定凡建筑面积超过两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公寓、商场及综合性服务楼;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文化、体育等建筑;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都必须建立中水回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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