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商何以掩面失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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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00:26 红网 |
地处东北的某县一位领导,经人引荐认识了一位东南沿海地区的客商。县领导急于想把客商的资金引进本地,洽谈时出口十分大方,主动答应了几项条件:客商建厂随便选地,要哪儿给哪儿,且无偿使用;五年内免收各种税费,五年后减半收取税费;由县里出面,求助媒体“轰炸式”宣传客商投资项目,并且以新闻形式给客商作广告宣传。 按说,听了这番慷慨之言,客商应该心花怒放。可是,情况并非如此,只见客商掩面失笑,不接话茬。当时笔者还不解其意,事后经人点拨才茅塞顿开,客商掩面失笑,笑在四点: 其一,如今各级党委、政府正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发展问题上讲究统筹兼顾,在引资建厂征地问题上怎么能允许只顾客商利益,不顾农民利益呢?承诺违背科学发展观的事项,岂不是政治上的无知? 其二,纳税、征地等事项皆有国法规范,不要说县级政府不能完全说了算,就是再往上一两级,恐怕也难以“大包大揽”,有些事项需要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审批。承诺违反国法的事项,岂不是法律上的无知? 其三,客商拟投资兴建的项目,是一个填补市场空白的项目,在一段时间内属于商业机密。如果大肆宣传,造成泄密,使别人捷足先登,势必难以达到预期的投资回报率。不懂商业机密,岂不是经济上的无知? 其四,宣传部门早有规定:媒体要实行新闻、广告“两分开”,禁止以新闻形式作广告宣传。这是宣传战线上的一项基本政策。连这一点都没听说,承诺违背宣传政策的事项,岂不是孤陋寡闻? 这件事说明:如果我们的干部对政策、法规等掌握得还不如客商,再加之经济知识、社会知识的贫乏,光靠说大话、瞎忽悠,是招不来商、引不进资的。不仅如此,还会贻笑大方。(稿源:红网)(作者:罗天柱)(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