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申请没受理 市民可以告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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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03:4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刘云飞)作为今年省政府的主要立法项目之一,《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从昨日起,面向各市、州(行政)服务中心征求立法意见。征求意见稿首次以政府规章形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意见稿提出,县级以上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所收取的费用必须由指定银行设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结算窗口统一收取,所收资金直接缴入同级财政国库。任何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行政申请人吃、拿、卡、要或搭车收费、变相收费、超标准收费的,将受到政务服务中心或所在部门给予的批评教育,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按人事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或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