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理赔按“旧车”价?律师:过户并不影响车险的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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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08:24 淄博新闻网 |
本报热线消息(实习记者李黎)过户的二手面包车报废,保险公司是以原车价还是旧车价为标准理赔?张店的赵先生与保险公司在赔偿标准上产生了争议。 去年10月份,赵先生以1.5万元的价钱购得一辆二手面包车,车子的所有手续,包括一份车险,都办理了过户。今年4月,赵先生在驾驶途中,面包车突然燃烧起来,车烧得只剩一副骨架,完全报废。保险公司理赔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依据保单金额和车辆的实际价值来赔偿,即转让交易价1.5万元予以赔偿。 赵先生却不同意保险公司提出的赔偿标准,认为应按投保的7万元的标准理赔。记者为此采访了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光玉,尹律师认为,保险法对车险作了规定,根据使用年限,按现在的市场价扣除6%,另外扣掉车辆作为废铁的残余价值进行赔偿。投保人通过转让过户给赵先生,整个保险关系并没有发生变化,改变的只是投保主体,并不影响车险的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