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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物价局规范成品油经营 销售要明码标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09:06 水母网

  水母网6月5日威海讯目前,威海市一些石油经营单位在销售成品油过程中,存在添加清净剂而未分开标识,或没有添加清净剂而收取其费用等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为了进一步规范成品油经营单位的标价行为,威海市物价局要求各石油经营单位对成品油销售实行明码标价。

  首先,石油经营单位必须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将清净剂价格与各品种、规格成品油价格分别标识公布,不得将清净剂价格混入成品油价格中合并公布。其次,各石油经营单位在开具销售票据时,要将成品油价格与清净剂价款分列。

  今后,市物价局将会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及未在成品油中添加清净剂而向用户收取清净剂价款等行为,要严肃处理,市民可以拨打12358进行投诉。郝红波

  责任编辑 王军华(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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