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人员实行集中所外定点试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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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09:09 红网-湖南日报 |
本报6月4日讯(记者 刘文韬通讯员王焕清)3日上午,长桥劳教所与长沙果覆车业有限公司签订劳教人员所外定点试工协议,确定7名即将解教的劳教人员到该企业进行试工,如果表现合格解教后将被该企业留用。据了解,劳教人员实行集中所外定点试工在我省尚属首次。 劳教人员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一技之长,缺乏谋生本领。实行所外定点试工就是让劳教人员掌握一技之能,为解教后寻找“饭碗”提前作好准备。长桥劳教所挑选的首批7名所外定点试工劳教人员,剩余教期均在3个月内,初次违法犯罪,家庭有帮教能力,居住在长沙,有一定文化,年龄较小,且解教后愿意在企业就业。根据协议,劳教人员试工期间只要能遵规守纪,认真学习,钻研技能,解教后便可在企业就业,享受工人同等待遇。一名被选入试工的劳教人员向记者表示,一定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好好学习,掌握本领,为今后的生活打牢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