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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江涛:环保局长"自己告自己"不如自己求自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09:56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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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江涛:环保局长自己告自己不如自己求自已

  选稿:杨申 来源:东方网 作者:梁江涛 2005年6月5日 9:55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汪纪戎日前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上说,地方保护主义是环保总局非常头疼的一件事。有些基层环保局长在上级督办、政府干预、群众上访三层压力中工作,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甚至出现了自己充当举报人写匿名信,向上级反映应该由他来管这些事的现象。

  环保局长“自已告自己”的怪象反映一种心态,那便是要依法管理环境,难;要理直气壮执法,难上加难。但环境污染与生产安全同样也是人命关天,懈怠不得。作为国家法律授予监管职责的各级环保主管部门“一把手”不能不为此而寝食不安,绞尽脑汁。在无可奈何之余,只好想出这么一记“损招”,把自己推了出去,用匿名的方式向上级举报,借“人民来信”之力推动上级的批示重视以使得自己为依法处理环保事项争取到足够的空间,这是何等的悲哀!基层环保局长的“忘我精神”固然可嘉,但蕴含其中的深层次问题却不能不发人深省。

  求人不如求自己。环保部门的法律空间远远大于体制空间,所以应该从法律的配套执行上下功夫,从创新执法上找突破,当前就是要从绿色GDP的考核制度上杀出一条血路来。改革开放20多年来,伴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有关改革和发展的各种观点尖锐对立和冲突,实质上是各种利益的碰撞,体现在环保领域尤为具有代表性。地区、部门、个人等利益考量在片面发展观的指导下占据了上风,“为官一任,增长一方”是最现实的政绩。这种政绩利益考量必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加重了地方保护主义的“症状”。环保部门当务之急的就是启动法律程序,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政绩考核体系。并通过试点认真执行,向全国推广。把环保搞不好的官员拉下几个,其威慑力将使其他官员不敢再对环保小觑。

  执法难,难在执法者。打铁先得自身硬,如果自身硬不起来,我想即使再立一百部环保法律也无济于事,因为法律是要靠人来执行的。那种“企业守法吃亏”的说法只是“瞬时现象”和个别污染企业的“意淫”,其实真正守法的并不吃亏。而是谁守法谁得利,谁违法谁损失,对环境积极治理的企业发展现状足以证明这一点。

  应该说,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法者的处罚与违法行为是相当的。从非法排污这一块看,如果构成违法,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不仅企业要赔偿受污染居民或组织在经济方面的损失,而且企业法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河南、重庆、江苏等省份和城市都出现过因污染事故,企业负责人被刑事处分、涉案的环保人员因渎职被判刑的案例。这不是吃不吃亏的问题,而且是一个涉及到企业能否生存的大问题,不是企业消灭污染,就是污染消灭企业。然而,正是执法不严使污染企业有了侥幸,有了攀比心理,有了偷排污染的动机,有了污染反弹的现实,也便有了越污染越难管理,越难管理越污染的执法怪圈。主要责任不在企业,也不在社会,而在各级政府和有监管权的环保部门。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喊冤叫屈,说地方政府不支持环保执法,搞招商引“污”等等,国家环保总局应当将这方面的案例和情况向媒体公布,必要时公布到具体人。当然,如果不属环保职权范围内的事,也可直接向国务院报告。

  执法者再不“坚挺”,环保局长就不是自己告自己了,而是迟早要真的坐上被告席。东方网,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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