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行业协会“垄断化”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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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09:59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曹林 5月30日,南京市发布了《南京市电动自行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暂行办法》(即“三包”规定),在获得市民好评的同时,第二天就受到挑战:南京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召开部分会员会议,并向媒体发表紧急声明,表示暂不执行南京市“三包”规定,认为“三包规定对企业太苛刻”、“关键部分未采纳协会意见”(《现代快报》6月2日)。 我们应该理性地看到,行业协会这种“唱反调”的姿态并非什么洪水猛兽,而是“政会分离”改革的理性化产物。所谓“政会分离”,即行业协会的去行政化,切断行业协会的权力背景使其告别“二政府”角色,真正成为行业利益的代言人和自律管理者。 如果仍旧“政会合一”的话,这种矛盾是不会公开化的。行业协会与行政意志“唱反调”,正是独立的表现。然而,问题也正出在“独立”上!“独立”当然好,但如果“独立”过度成一匹脱缰的野马,就是一种十足的病态了:政府放权了,消协权力又缺乏制度保障,这种权力失衡生态造就了行业协会在消费者面前的强势,使行业协会成为践踏市场公平的一种新垄断组织。 在南京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之前,许多地方的行业协会已经露出了“垄断”的嘴脸。比如,4月,四川省餐饮行业协会起草了一份《四川省餐饮娱乐业行约行规草案》,该“行规”第20条明确规定:餐饮企业可以谢绝客人自带酒水和食品进餐饮店,尽管被中消协列为“霸王条约”,但中烹协依然坚称“开瓶费”合理。类似情况在家电、医疗等行业颇为普遍。 政会分离,行业协会的去行政化,这个改革方向是没错的,但“去行政化”并不意味着政府权力对行业协会权力的放纵,监督和引导是少不了的。行业协会代表的是行业利益,这种组织成员的集体利益很多时候带着浓厚角色利益的私的一面,并非与社会公共利益相一致,仍然需要政府对其进行监督和引导。 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是,政府在放权给行业协会的同时,要维持权力生态的平衡,赋予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以足够的权能———也就是强化各级消费者协会的权力,对行业协会形成制衡。唯有如此,才能形成公平的博弈格局,从而实现利益的均衡。(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