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三吃”贪心厂长领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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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5日23:39 法制晚报 |
伙同副厂长贪污“小金库” 个人注册公司厂里埋单 截留业务单位货款挪归己用——— 本报讯北京万源工业公司工业电炉厂(原首都航天机械公司工业电炉厂)原厂长刘燕成伙同副厂长王吉祥,以“产品研发费”、支付业务单位货款等名义,两年“私吞”、“挪用”巨款147.9万元。记者今天了解到,刘燕成被丰台法院以贪污、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王吉祥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据起诉书指控,1999年10月间,42岁的刘燕成利用职务便利,伙同王吉祥以“产品研发费”的名义,将从本单位“小金库”中支取的现金人民币4.5万元,据为己有,用于交纳个人公司的房屋租金。 1999年12月,刘燕成利用职务便利,以支付业务单位货款的名义,将“工业电炉厂”公款人民币20万元挪归己用,用于注册其与他人共同成立的北京航友炉业有限公司,后此款作为“工业电炉厂”的货款付给其业务单位。2000年至2001年间,刘燕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决定将业务单位付给“工业电炉厂”的货款,共计人民币123.4万元,入到“航友公司”进行经营活动。案发前尚有30余万元未归还。 丰台法院审理后认为,刘燕成伙同王吉祥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刘燕成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应予数罪并罚。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53.5万元发还给相关单位。 作者:孙慧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