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用信用卡收到信用卡账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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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1:41 京华时报 |
作者: 傅沙沙来源: 海淀区翠微小学安老师反映:今年1月20日,我们单位很多老师都收到了一份深圳发展银行的信用卡欠账单,欠账金额为43元。由于我们从未收到过该行的信用卡,以为是不法分子设的骗局。但在收到账单后不久,我们通过学校每人又收到了一张名为“深圳发展银行发展卡(信用卡)”。我随后打电话到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咨询,客服人员通过我提供的账户号和卡号查询,证实该卡是深圳发展银行的信用卡,账户内43元的欠账为该银行普通信用卡一年的年费。同时提醒我尽快还款,否则不但有利息,还会影响我今后的个人信用度。我和其他老师没有使用过该卡,现在却让我们每人缴纳一笔年费,我们觉得很不合理。 回复一:深圳发展银行95501客服电话6027号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办理该行信用卡的用户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签名,所以即使是别人代办也不会出现信用卡账户主人不知情的情况。通过查询,安老师等人的信用卡是2003年12月开通的,有效期2年。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卡是由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为该区老师集体办理的,办理时提供了老师们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签名以及注明职务的学校的花名册等齐全的信用卡申请证件。她表示信用卡在2003年12月就发放到了办理信用卡的学校,不知道为什么2005年初才到老师手中。她还透露,集体办理数量比较多的信用卡,银行有礼品赠送。 回复二:翠微小学财务处的工作人员解释道,2003年7月,海淀区教委人事部门通知老师们自愿办理深圳发展银行的信用卡,当时几乎所有老师都同意办理,并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名。2003年12月卡下发后,一些老师申请时留的是家庭地址,卡没有寄到学校,还有部分老师由于暑假期间调动到学校分部工作,以及部分老师退休等原因,卡没有统一发放,一直放在学校财务处。这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有部分老师的卡没有取走。本报记者傅沙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