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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提醒 勿乱采食野生蘑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2:17 大江网-江西日报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记者杨林报道:6月5日,省卫生厅发布了今年第二次食品卫生预警公告,提醒广大群众,当前我省雨量充沛,温度适宜,野生蘑菇生长旺盛,我省个别地方农村已有因误食野生毒蘑菇引起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不要乱采摘、买卖和食用野生蘑菇。一旦发现误食要立即到医院治疗。由于野生蘑菇有无毒性从外形上很难区分,省卫生厅同时要求,蘑菇经营者不得销售野生蘑菇,确保食品安全。各医疗机构接诊误食野生毒蘑菇患者后,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农村地区广泛宣传,劝阻广大群众采食野生蘑菇,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因误食毒蘑菇引起的食物中毒。

  

  误食毒蘑菇后中毒表现主要有四种:①胃肠型,进食后10分钟至2小时内发病,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流涎等,一般中毒症状轻,恢复快。但也有严重腹痛、腹泻休克,甚至死亡者,死亡率较高。②肝损害型,一般食后6至48小时发病。病人肝脏肿大及疼痛,黄疸日渐加深,出血倾向明显,可发生休克等,最后出现肝、肾和呼吸衰竭而死亡。③精神型,误食后0.5至6小时发病,除有消化道症状外,可出现精神错乱,躁狂、哭笑异常等;④溶血型,除胃肠道症状外,可发生溶血现象,出现肝脾肿大、进行性黄疸、贫血、血红蛋白尿等,可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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