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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中学师生“无校可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2:38 东方早报

  暑假临近,学生、老师本应为即将来临的考试以及随后的假期作打算,但南汇区浦发中学的师生们却面临着今年暑假后该上哪儿上课的难题,校舍成了镇政府,没了自己的校舍,学校不仅不能继续正常上课,还不能招新生。

  昨天,记者来到康桥,位于沪南路的公交车站上,“沪南线”的车牌上赫然写着“浦发中学”站,记者在车站不远处的沪南路、康桥路路口找到了原来的浦发中学,但外面悬挂的牌子已是“南汇区康桥镇人民政府”。

  “学校会被拖垮”

  记者从浦发中学处了解到,2003年8月,浦发中学因学生住宿存在消防隐患,暂时租赁上海民办东方世纪学校校舍一年,师生暂搬离原址,但教学设施被留在原来的学校内。

  浦发中学原计划在对校舍进行整改后于去年9月1日后搬回原址,没想到却被告知浦发中学原址将改作康桥镇政府办公场所。2004年10月,康桥镇政府进驻浦发中学原址。

  最终,浦发中学硬是在东方世纪学校又待上了半年直至今天,但暑假后,他们必须迁出。

  对浦发中学会否再回原址,康桥镇副镇长范亚平表示,“那肯定不可能了”。南汇区教育局也表示,因浦发中学原址的设施、房屋已经改建过,“回去确实很难”。

  眼下,南汇区政府正在积极与浦发中学一块儿寻找下一个办学的地方。

  据了解,由于浦发中学师生暂时搬离康桥,南汇区教育局2004年已停止他们的招生,如果今年仍然不能招生的话,无疑会如校方负责人所讲的“学校会被拖垮”。

  “浦发中学”如何变成“康桥镇政府”

  1997年4月,“成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后简称“成浦”)与“上海永乐家电总公司”(后简称“永乐”)跟“南汇县商业总公司”签了“南汇县康桥镇康桥路1047号”的30年房屋租赁协议书。随后,“成浦”与“永乐”向南汇县教育局报批办学,创办“浦发中学”。

  据记者调查,“浦发中学”的举办方“成浦”与“永乐”在1997年底成立了“成日公司”(后简称“成日”),“成日”向“南汇县商业总公司”买下“浦发中学”所在地“康桥路1047号”的房产权,后“成日”名称变更为“上海东方教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康桥镇政府调研员顾绍耕告诉记者,原来康桥镇政府在康桥的“三角地”,后该地段即将开发,康桥镇政府面临拆迁,2003年,康桥镇政府通过“熟人”介绍,借到了浦发中学原址。

  顾绍耕提及的“熟人”即是“上海旦华教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后简称“旦华”)的董事长胡虚实,也是“成日”的原总经理。

  胡虚实表示,他在“成日”时,“浦发中学”曾在1997年12月25日与“成日”签了“从1998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的3年租赁协议。后浦发中学师生搬离,便将房产又租赁给“旦华”,租期为10年。

  2004年8月26日,“旦华”与“南汇县康桥镇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了8年转租协议。

  双方对租赁协议的理解不同

  “我们镇政府入驻是合法的。”康桥镇镇长王正泉表示,在搬迁至“浦发中学”原址前,康桥镇政府查看过“浦发中学”与“成日”签的“从1998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的租赁协议,据此,他们认为这些材料可证明浦发中学已与该地块不再存在租赁关系,康桥镇政府“顺理成章”地成了下一个租赁者。

  胡虚实曾是“成日”的总经理,现在又是将地租赁给康桥镇政府的“旦华”的董事长,他表示自己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成浦’在‘成日’里占90%的股份,因此‘成日’买下房产权意味着之前的30年租赁协议自动失效。”胡虚实告诉记者,“再说,学校创办是在签订30年租赁协议之后,所以即使30年的租赁协议有效,也与‘浦发中学’无关。‘浦发中学’与该地块的租赁关系仅仅发生在1997年12月25日和‘成日’签的3年租赁协议中。”

  浦发中学有关负责人认为,虽然1997年底学校的举办方成立新公司把房产权买下,但“买卖不破租赁”,30年的租赁协议仍然有效。浦发中学及其投资方至今也未收到产权人单方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

  该负责人对所谓的“1997年12月25日浦发中学签的租赁协议”表示惊讶,“我们从来没签过那份协议!”律师观点30年租赁依然合法有效

  对哪份协议合法有效,记者采访了有关法律人士。上海广海律师事务所高悦律师表示,“买卖的确不破租赁,虽然房产权被‘成日’买下,但之前在该地块上的30年租赁依然合法有效。”对于浦发中学师生暂时搬离的行为会否影响它享有使用权?对此,高悦律师表示,搬离不影响其使用权。

  “浦发中学”有合法使用权

  上海市经建律师事务所卢锋律师持相同观点,“产权转移发生在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的,原产权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对新的产权人具有约束力,租赁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由新产权人承继,浦发中学两投资方与南汇县商业总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在前,该合同合法有效。东方教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取得租赁标的物产权在后,该公司应受租赁合同约束,它应积极履约,保障浦发中学对校舍及场地的使用权。”对于胡虚实所讲的哪怕30年租赁协议有效,也与“浦发中学”无关的说法,卢锋律师承认,“浦发中学”与出租房“南汇县商业总公司”没直接租赁关系,但在30年的租赁协议中曾明确过“由乙方和丙方合作建办学校”,因此“浦发中学”有合法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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