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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杀人了!”一疑犯到沈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3:16 时代商报

  新闻提示

  他曾经是一名受到群众好评的男青年,被群众选为村干部。然而半年后,这名村干部竟用刀将他的竞争对手、前任村干部刺杀。从此,他隐姓埋名靠打工为生,开始了逃亡生涯。6年后,这名疑犯特意来到了沈阳,向铁路民警投案自首。6月5日,沈阳铁路公安处将该犯罪嫌疑人移交给发案地警方。

  一男子突称要自首

  6月3日下午5时40分,正在执勤的沈阳铁路公安处沈阳车站派出所民警贾东林,对一名刚走进售票大厅的中年男子说:“请出示一下你的身份证。”但该人的回答却让民警出乎意料:“我没带身份证。警官,我要自首!”

  “因为什么事自首?”面对警察的问题,男子疲惫地说:“你可以调查,我用刀把人扎死了。我姓叶,吉林省松源市人。”随后,民警用电脑追逃网络进行查询发现:“此人于1999年2月26日晚5时许,用刀将本村村民冯某刺死。”该自首疑犯被带到派出所后,民警立即与其所述的发案地公安机关进行核查,被证明:“该人确系犯有故意重伤害致他人死亡的在逃犯罪嫌疑人”。

  民警问道:“你既然负案潜逃了这么多年,为什么现在才投案自首?”此人回答:“跑累了,心理压力太大了,不想再跑了!”

  村干部杀死前任村干部

  “我不仅把别人毁了,也毁了我自己的一生。回想起来,真不应该这么做。‘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我知道我肯定是死路一条,早晚得有这么一天,还不如自首,心里好受些。”该疑犯用如释重负般的语气向民警讲述了其犯罪和潜逃的过程。

  1998年8月,叶某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在进行民主选举时,经过激烈的竞争,时年32岁的叶某,因被群众公认为厚道、肯干,被选为村干部,而其竞选对手、时任村干部的冯某则落选。叶某上任后,冯某四处“埋汰”叶某。1999年2月26日傍晚,叶某准备去岳父家看儿子,因需要走二三十公里的夜路,临行前,他将一把刀带在身上。途中,叶某偶遇冯某及李某,叶某质问冯某为何到处“埋汰”他,二人由此引发口角。争执中,冯某操起木棒击打叶某。叶某情急拿出刀,将冯某剌倒在地。冯某因伤势过重,死在医院里,叶某连夜逃离。

  潜逃6年都在担惊受怕

  叶某先逃到沈阳,后又逃到黑龙江省阿城地区,并隐姓埋名,在一个采石场打工。在逃亡过程中,他从来没有睡过“塌实觉”,怕说梦话暴露了身份。因妻子已经去世,叶某潜逃时,家中仅留下他惟一亲人———年仅8岁的儿子。叶某想攒些钱给孩子邮去,但又怕暴露了藏身之处。

  今年5月23日,叶某打工的采石场发生一起爆炸品被盗案。他心想:“这回完了,警察在侦查案件时,肯定会查出我是逃犯。”于是,他逃离了采石场。想到自己早晚得落入法网,还不如投案自首,落个心里“塌实”。因此,他来到沈阳后,没有像以往那样改名换姓、躲避警察,而是直面警察,报出了真名实姓,并交代了犯罪事实。

  都东东时代商报记者朱格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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