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配备应“适时而降”(百姓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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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5:54 人民网-华南新闻 |
陕西省纪委日前发出通知,对厅局级干部配备和更换公车实行备案制。并规定厅局级干部购置、更换公务用车的标准为:排气量2.0升以下、价格27万元以内。 根据中央1999年发布的《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的规定:除省部级和副省部级干部外,其他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为:排气量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陕西这个厅局级干部公车配备标准显然超过了中央的规定。 其实近年来汽车市场价格以每年15%左右的幅度快速下跌,1999年中央《通知》发布时市价25万元左右的车型,如今已经降到15万元左右。现在25万元车型的性能、配置实际上就已远远超过1999年35万元甚至45万元档次的高档豪华车,也就是说,由于车价的大幅跳水,而中央规定的标准没有相应调整,即使是不超过这个标准,公车的配备水平实际就已经“与时俱升”了,更何况突破这一标准呢? 另一方面,当前石油供应紧张、油价猛涨、空气质量不断恶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大势所趋,政府在倡导耗油少、污染小的小排量车辆方面更应当率先垂范,把各档公车的排量都降下来。可见,单从汽车价格和排量角度来讲,公车配备标准不但不能“与时俱进”,而是应该“适时而降”。 因此,在公车配备方面,中央应适时大幅降低价格与排气量的上限,取消省部级以下干部的专车待遇,严格限定并不断减少各级机关的公车数量。而这一目标不折不扣地实现,就需要权力监督机制、违规惩处机制和民意表达机制的健全与完善,对超标准、超范围配车行为不能再止于轻描淡写的党纪政纪处分,而是应按滥用职权、挪用公款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惩处,同时要保证民众在公车问题上不仅能知情、能发言,更能检举和控告,唯有如此,才能破解公车改革中的诸多难题,实现减负、增效、廉政、亲民的最终目标。 《华南新闻》 (2005年06月06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