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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驻校为中小学生当“保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7:01 北方晨报

  城区中小学一校一警“校警”每天驻校不得少于4小时

  本报讯张庆首席记者马琳报道从即日起,鞍山市城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隐患将有专门的警察———“校警”来负责。这是6月2日辽宁省公安厅对外宣布全省将推行民警驻校工作制后,鞍山市公安局作出的积极响应,从此,“校警”将像片警进社区一样,让民警专职负责校园安全,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城区中小学必须一校一警

  进驻校园的民警有别于从前的校园治安负责人,“校警”承担的是专职工作,不分担其他警务活动。据了解,今后全省城区中小学校一律实行民警驻校制,由辖区公安派出所选派一名政治、业务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优秀社区民警承担驻校任务。

  每天驻校不得少于4小时

  中小学校民警驻校时间每天不得少于4小时,其重点工作时段为学生上学、午休、放学期间,地点主要为学生集中活动的场所,节假日期间可灵活掌握,但随时与校方保持联系。省公安厅方面表示,民警驻校制度必须引起各地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对于落实民警驻校制度不到位的部门,一旦出现问题将被严肃处理。

  鞍山“校警”早有雏形

  昨日,记者就民警驻校制采访了鞍山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鞍山早在2003年就已经实行该项制度,当时是要求每个派出所派驻民警到管内的中小学担任法制副校长,负责学校周边安全。去年年底,鞍山公安部门还向全市的中小学生发放了“校园110胸卡”,胸卡不仅提示安全防范知识,还针对辖区标出当地派出所的值班报警电话。

  根据省厅要求,鞍山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立即实施民警驻校制,并大力整治校园周边安全秩序,消除学校周边诱发、滋生违法犯罪因素的隐患,保障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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