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个帮教基地重塑少年犯心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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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08:23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董小军通讯员陈海滨)日前,因抢劫而被判处缓刑的河南籍少年犯李某开始了其在鄞州区某电子元件厂的改造生活。李某是我市第28个进入帮教基地的少年犯,他将在这里度过两年的缓刑考验期,接受帮教,同时在经济上获得和企业员工相同的报酬。 在企业建立帮教基地,对被判处缓刑的外地籍少年犯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造,帮助他们归正,以重返社会,这是我市法院的一个创举,并因此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评价。 据了解,近年来,外地籍少年在宁波犯罪而被起诉的案件时有发生。由于无法落实法律所规定的监管和帮教措施,对一些可以判实刑也可以判缓刑的少年被告人,法院最后大多选择对他们处以实刑。但少年犯一旦投入监狱易受到一些服刑犯人的不良影响,刑满获释后重新犯罪率较高。为此,我市法院积极探索对少年犯进行教育和挽救的新路,开始筹建少年犯帮教基地,并获得了当地一些热心于公益事业的民营企业的支持。 我市首个少年犯帮教基地是2001年年底由余姚法院和余姚西摩电器有限公司共同建立的。为此,该公司专门成立了帮教领导小组,确定了具体负责帮教的人员,每季度一次对在企业劳动的少年犯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劳动态度等进行考评,并及时向法院进行反馈。法院则负责对帮教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并通过经常性的回访了解少年犯的劳动和改造情况。 目前,我市各法院已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15个帮教基地,先后安置了少年犯28人。这些少年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均能主动接受帮教,认真改造,其中14人在帮教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被宣告原判不再执行。一些帮教对象则在结束改造后成了企业的正式员工,甚至成为业务骨干,还有的从事其他职业,至今无一人重新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