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两种产品入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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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10:05 东南快报 |
本报讯昨日,省质监局公布了手机用电池、手机用电池充电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9家手机电池和充电器生产企业进入黑榜,其中福建泉州2家企业的手机用电池充电器产品“榜上有名”。 国家质检总局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广东、福建等6个省、直辖市的27家手机电池企业的27种产品,合格21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7.8%。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为:安全保护性能不合格;常温电性能不合格;低温试验不合格;一些产品的包装和标签标注内容不规范。 另外,作为手机的重要配套产品,国家质检总局还抽查了天津、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6个省、直辖市25家企业的25种手机用电池充电器产品,合格2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8%。 消费提示: 好的手机电池产品包装完整,外观整洁、没有裂口、锈蚀等;标签要有中文标志,且标志(生产日期、容量、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清晰、完整及说明书齐全。购买时要看清楚产品的生产日期,一般以不超过1年的为好,如无必要,不要购买全外文标志的电池产品。(来源:宋向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