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将首次设点举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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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18:03 云南日报 |
新华社澳门6月6日电(记者刘卫国)澳门特区法务局6日宣布,为方便澳门居民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司法考试,自2005年起国家将在澳门特区设立考场,举行考试。澳门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7日及18日举行。 澳门特区法务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澳门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报考人士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或其他持有澳门特区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中国公民;持有内地、香港、澳门、台湾或外国高等院校学历(学位)的报名者,须同时提交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依据2005年5月24日司法部审议修改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符合条件的澳门报名人员须在7月5日至20日内,到国家司法考试澳门特别行政区报名处报名。 据介绍,去年国家司法考试首次允许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报名参加。在深圳、珠海共有443名港澳居民参加考试,其中4位香港公民通过考试,获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