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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工商消费警示:脸部美容长水泡 爱美需慎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22:21 红网

  红网长沙6月6日讯(记者欣悦)王小姐今年5月在长沙某美容院进行了光子嫩肤的护理,本以为可以换得一副肤如凝脂的俏面容,却不曾想惹来了一脸小水泡。美容店说,这是常见过敏反映,打发了二颗药。可是半个月过去了,王小姐的脸还是不敢见人。刘女士想拥有挺拨的前胸,某医院美容科的医生给她做了手术,不久便出现了病变,刘女士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去年3月肖女士到某整形医院做了双眼皮和鼻梁垫高手术,术后身体出现排异反映,其身体和精神受到严重的损害,至今无法正常工作……

  长沙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自去年以来,连续多次接到美容不成反毁容的投诉。今天,该局发出今年第5号消费警示:爱美还需慎重,教广大消费者在制造美丽时,如何维权。

  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美容时,首先要看美容机构的资质。丰胸、文眉、去除眼袋、美下颌、隆鼻、穿耳洞、面部轮廓改进等服务项目,均属于医疗美容。不具备医疗美容资质的美容店不能开展上述项目。进行普通的生活美容时,也应尽量去正规、规模大、口碑好的机构。

  进行医疗美容时,首先询问手术医师是否经中华整形科学会认证的整形外科专科医师;其次询问医师在何医院工作,要了解该医师在国家认证的大医院内是否获得做该手术的资格,因为在确认手术资格前,医院应对该医师的培训和能力需要进行评估,确认他是否能做某种手术,如该医师没有在大医院从事该手术的资格,应寻求其他合格的医师;再次如果医师在一个设备简陋的诊所手术,询问该设施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认证;如果设施已经认证,还须进一步提出问题:有无抢救设备,在恢复室有无监护设备,谁负责麻醉,有无注册护士协助等。

  在签订手术协议时,必须仔细询问手术项目、价格及各自承担的责任。不可在未经细看手术协议就草率签字,以免留下后患。

  而一旦消费者在接受医疗美容时发生了事故,引发医患纠纷,可以通过三条途径解决问题:一是向医院提出质疑,要求施行手术的医院给予明确答复;二是在医患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提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当地医学会具体实施鉴定,也可提请更高一级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其委托更高一级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三是若消费者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鉴定及行政处理不满,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美容广告存在虚假之传的行为,消费者应及时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举报。(稿源:红网)(作者:欣悦)(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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