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向社会征求意见 拟允许上市公司回购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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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1:05 大江网-江西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记者张旭东)中国证监会6日公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6月12日。业内人士表示,这一举措拟允许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将有望进一步活跃市场。 征求意见稿称,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是指上市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购买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简称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的行为。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可以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等方式进行。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上市公司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应当从总股本中扣减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