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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未到商场装修提前解约业户质疑:“我们的损失谁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1:43 新晚报

  本报讯(记者尹明)已在商场经营多年,突然接到商场下达的限期甩货的通知,并限期倒出还有一年合同才到期的租赁场地,哈尔滨市鞋业批发总汇一位业户告诉记者,近日,商场以装修的名义,单方违约要求业户全部“出场”,让业户们心中难以平衡。

  据一业户介绍,鞋业总汇从1999年开业至今,约有300多业户,每年租赁商场柜台并交纳抵押金和租金,从2万元至5万元不等。今年5月28日,商场突然以装修的名义让所有业户退出,并只给了12天的时间甩货,造成很多业户库存积压,很多鞋卖不出去。一位业户拿出自己与鞋业总汇法人———哈尔滨邦威鞋业批发有限公司签订的两年柜台租赁合同,只见上面写着:“甲乙双方有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60日通知另一方,如出租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抵押金或保证金应当全部返还承租方,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记者在调查走访中了解到,大部分业户已得到了鞋业总汇退回的剩余租金,签订的合同也同时退给了“邦威”,但其中也有一些业户表示不愿离开经营多年的场地。据鞋业总汇一位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商场要提升整体档次,引进一些高档品牌,所以终止了与业户的合同,但已将大部分业户多交的租金退回,还有一部分业户没有领取退回的租金。而一部分业户却认为,按合同约定若一方变更时,应提前60天通知另一方,而商场却只提前12天,现在大量库存积压,这些经济损失难道只能由业户“自吞苦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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