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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栏锐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3:02 人民网-江南时报

  立法允许“电动车”上路是一种进步

  据《新快报》6月4日报道,《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规定,电动自行车登记后可以上路行驶。这样的规定体现了法治精神和开明的态度。

  随着电动自行车迅速增加,电动自行车正在遭遇十分不幸的打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并没有规定不允许上路。按照“法无禁止即可行”的法治原则,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是合法行为。市民的合法行为,地方无论什么机构都没有权力禁止或限制。

  城市立法不能两眼盯住富人阶层。开小车的人需要方便,骑电动自行车的人同样需要方便。交通拥堵,汽车、电动自行车都有责任,为什么只禁止或限制电动自行车?广东的这个草案,不仅符合法治精神,也体现了开明的态度,照顾了各个阶层的利益,是一种进步的表现。

  湖南 谢茂明

  中国的端午节需与别国联合“申遗”吗

  本周六就是端午节,中韩两国的民俗专家、学者将在北京举行研讨会,希望两国可以联合申报端午节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见6月5日《北京娱乐信报》)。

  把端午节这个中华民族伟大的节日申报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保护、继承和弘扬这个节日,挖掘这个节日的文化内涵,有利于推动祖国优秀文化的伟大复兴。但是笔者认为中国与别国联合“申遗”是十分不妥的。正像一位网友留言说的,世界遗产就是一个民族的身份证,属于中国的世界遗产,就是中国区别于其他文化国度所特有的、不凡的价值所在,是中华民族立足世界的身份证。当世界遗产代表着一个民族的身份时,对遗产的归属和保护也变得更加复杂,甚至涉及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从民族感情和国人心理上说,属于本民族的东西却要与别国联合申报,确实也难以接受。2004年,中韩合作创办了孔子学院,校址却设在了韩国;当中国人正在热衷于过圣诞节、情人节等洋节日时,起源于中国的传统节日却在国外过得有声有色,并且被别国吵闹着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或需要别国来提醒和帮着中国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是中国的何等尴尬?

  河南 余丰慧

  警惕“旅游航母”的福利代价攀升

  当下,组建“旅游航母”俨然成了我国旅游业的一道亮丽风景。去年8月开始,国旅集团与中免集团拉开了央企旅游市场战略整合的帷幕,广东、湖南、重庆、大连、青岛等地更是争先恐后地着力打造“旅游航母”。然而,笔者认为,“旅游航母”的大规模并不一定能带来强劲的竞争力,而且由于旅游业的合并与重组更多的是从利润最大化角度考虑,这就使得其社会福利代价面临攀升的危险。

  “旅游航母”的组建弱化了旅游业市场的竞争程度。在彼此“联姻”或重组的态势下,市场中那只“看不见的手”面临失灵的威胁。景点票价“涨声一片”得以合理化,游客在旅游线路和享受服务上的选择余地大大缩减,而由于“航母”的强势地位,以及对其霸权行为惩治手段的缺位与不力,消费者权益受损事件很难得以有效解决。

  山东 东方愚

  《江南时报》 (2005年06月07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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