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允许回购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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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3:51 北京晨报 |
昨起向社会征求意见,此举有望活跃市场 据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记者张旭东)中国证监会6日公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业内人士表示,这一举措拟允许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将有望进一步活跃市场。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不得发行新股。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披露前5个工作日或者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披露前,上市公司不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