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证监会拟允许回购股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3:51 北京晨报

  昨起向社会征求意见,此举有望活跃市场

  据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记者张旭东)中国证监会6日公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业内人士表示,这一举措拟允许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将有望进一步活跃市场。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不得发行新股。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披露前5个工作日或者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披露前,上市公司不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