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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制度考验行政诚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4:55 中国青年报

  2003年6月22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正式公布。现在,两年多时间过去了,人们的预期常常落空,在一些地区,收容遣送依然我行我素,发生在赣州市崇义县的这起强制遣送事件,就是一起典型的“倒春寒”。由此,也使政府的执政诚信面临严峻考验。

  该事件被披露后,崇义县民政局承认了自己的行政过错:“原本是要进行社会救助的,由于政府财力有限,我们县里还没设立救助站,所以就按原来一贯的办法做了。各县都是这样送来送去处理的。”一席话点出了当前救助制度的待解难题。

  没有基础设施或相应设施不完善,任何制度都不可能良性运作。没有专业的救助机构和专业的救助人员,没有基本的救助器材和设备,城市救助制度只能成为一纸空文,收容遣送依然会“借尸还魂”,成为一些地区“整治市容环境”的必备手段。

  我们不知道,赣州市各县区是否真的是财政紧张到无力筹措救助站的建设资金,还是当地政府害怕耗费财力没有将救助制度提上工作日程。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两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对这项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他们对原有“收容遣送办法”的习惯性坚持,已经影响到中央政府的威信。

  在“孙志刚事件”后,中央政府下了很大的决心废止收容遣送制度,并代之以救助管理。这样做不仅在于维护和保障流浪乞讨人员这部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更主要的还在于推动其他与之相近或相关的制度(如劳动教养制度、社会治安管理制度)的改革,提高全社会的民主法治水平。但是,这样的美好愿望和执政理想却在执行过程中遭遇种种阻力。一些基层县区两年多时间里连个救助站的牌子都没有挂起来,有效的救助管理更是无从谈起。

  当然,救助制度毕竟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如何确认救助对象,实施什么样的救助措施和标准,如何规范救助管理中的工作流程,保证困难县区的财政负担,甚至调动社会和民间的积极性,建立非官方的救助机构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研究和探索。但是,作为地方政府,其首要的问题就是要坚决地、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政府既定的方针。

  笔者认为,救助制度的落实与否,正是对行政诚信的一次实际检验。

  作者: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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