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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制定打击非法行医行动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5:55 深圳特区报

  广东制定打击非法行医行动方案

  查处大要案不能以罚代刑

  【本报广州6月6日电】(记者吴勇加)省卫生厅、科技厅、公安厅、监察厅、人口计生委、中医药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整规办和广州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在近日联合制定的《广东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强调,打击非法行医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决不能以罚代刑。

  《方案》透露,从本月正式开始的打击非法行医的范围,一是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二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药店坐堂行医的行为。重点案件挂牌督办,一抓到底。

  本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从现在开始至2006年6月。《方案》规定各地市要组织开展若干次全市大规模的集中整治和打击行动,重点打击顽固的“钉子户”和查处一批大案要案。省里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方案》要求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做好案件移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决不能以罚代刑。涉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的案件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和单位、对存在严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地区和部门领导,各级监察机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据悉,为使全社会监督医疗服务市场,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已设立举报电话:020—84469333(卫生),020—83134341(计生)。各地也将设立举报电话,受理举报。

  作者:记者吴勇加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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